项目概况
曲靖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及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获取招标文件,于2025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WH-530300-2025-0248-0101
2.项目名称:曲靖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及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70万/年。
4.采购内容: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含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精肉,米面粮,调料,水产品,家禽肉,奶制品等)和幼儿园所需生活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卷筒纸、抽纸、清洁用品等)供货、配送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6.交货
7.服务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应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许可内容需满足本项目要求),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做要求的除外。
3.1
3.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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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