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虹桥不正常航班旅客餐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虹桥不正常航班旅客餐饮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SHB-E-202614783 | |||||||||||||||||||||||
| (三)资金来源: | |||||||||||||||||||||||
| (四)项目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符合国家认可的食品安全资质,并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符合国航《不正常航班服务操作规范》各项标准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餐券服务、配送服务,或两者均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餐饮代金券服务:航空公司向延误旅客发放电子或纸质餐饮代金券,旅客可凭券在虹桥机场合作商户兑换餐饮。若采用纸质券,由供应商负责印制; 2.延误餐食配送服务: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延误餐(含套餐及独立包装食品)配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实时响应航司需求; 2.供应商应按航司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约定的餐食标准提供服务;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旅客透露餐券价值、内部结算价格等信息; 4.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并接受定期培训(如涉及配送服务); 5.具备在航班延误通知后60-80分钟内完成备餐及配送的能力; 6.如需配送,应使用专用温控车辆(冷藏车/保温箱),确保食品温度符合安全标准。 (五)验收标准 符合合同条款约定及相关服务标准,保证餐食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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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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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2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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