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堤灌区引水渠(零二街口至端氏村委段)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14000054460003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堤灌区引水渠(零二街口至端氏村委段)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I140000544600030100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5)292号批准,初步设计的批复已由沁审管审字〔2026〕68号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工程17640.69㎡;渠道清淤5340m³,渠壁修缮848m,渠底修缮3400㎡,渠道栏杆840.54m;桥梁3座,其中人行桥2座、车行桥1座;硬化铺装5308.68㎡;绿化1380.51㎡;污水管道改造435m,出户管150m,污水检查井23座;沥青道路3400㎡;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4 工期:12个月 2.5 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