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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长兴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 华能长兴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2-2-041)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1.

 

华能长兴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2-04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长兴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长兴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已列入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计划,由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长兴分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

建设进度:本项目储能系统计划2024年3月15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前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80天)。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100MW/200MWh。

工程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利用华能长兴分公司老厂址进行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建设。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储能电站的全套方案设计(含设备内部设计);(2)储能基础、电缆沟、场区及道路硬化、围栏及其基础等土建施工;(3)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站内线路、220kV临时送出工程安装施工、设备调试;(4)储能系统整体调试、储能系统检测(含电池检测)、与二次并网设备的联调(包括AGC/AVC、一次调频等)、与辅助系统的联调(消防、火警等)、相关并网试验、验收等服务;(5)甲供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及除甲供设备外采购;(6)试运行、并网投产,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7)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1)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资源、环境、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2)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或总承包合同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设总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必须为在职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等)。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19日18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长兴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17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17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话:0572-6868751

电子邮件:135655692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话:400-010-1086转8504

电子邮件:jb_meng@chng.com.cn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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