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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冠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灵芝科技园7MW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 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冠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灵芝科技园7MW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2-2-094-01)项目所在地区:

 

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冠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灵芝科技园7MW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2-09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冠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灵芝科技园7MW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聊城冠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2.2 规    模: 本项目在冠县聊城市国兴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灵芝种植大棚基地、药材种植园及园区内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7MW,由下述三块组成:

(1)在灵芝大棚间安装PHC桩柱支撑光伏组件模式,安装4.6MW光伏组件,变压器升压后通过电缆T接至紧邻园区南侧围墙外的10KV架空赵固线。

(2)在灵芝大棚间安装PHC桩柱支撑光伏组件模式,安装2.4MW光伏组件,变压器升压后通过新建3千米10KV架空线路接入110kV工业园变电站1107间隔。

(3)由灵芝园园内北侧至110kV工业园变电站1107间隔新建约3千米10KV架空线路,线路按照远期输送5MW容量设计施工,建设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施工并具备送电条件。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冠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灵芝科技园7MW项目EPC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店子乡国兴集团灵芝科技示范园内。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含10KV送出线路建设总工期为4个月,计划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7月31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确保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工艺,保证工程优质足量地完成。

2.6 招标范围:

光伏主体工程:灵芝科技示范园地勘、试验桩检测及工程桩检测、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永久及临时占地地上附着物的清理、赔偿,乙供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甲供设备的接卸、保管、二次倒运、安装及调试,光伏主体工程设备调试、并网,灵芝园内原建筑物、地面的破坏修复,因在灵芝园内施工造成原有设施损坏的修复及赔偿,开关站全站设备性能试验(含交接试验及特殊项目试验)、并网动态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协调电网办理本项目验收及并网手续等工作。

送出线路工程:10KV送出线路路径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及取得批复意见,10KV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组织协调国网对设计及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审查、永久及临时占地青苗、附着物清理及赔偿、送出线路走廊树木砍伐及清障(负责从投运前至质保期到期清障任务)、永久(按光伏20年运营期考虑)及临时占地租赁费、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施工安装、线路并网前试验、验收、缺陷整改、协调电网办理验收及并网手续等工作。

上述工程的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及支持性文件取得批复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政府和电网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并网前的各项验收工作并确保通过。

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投标人严格按照华能集团关于分布式光伏档案管理制度,由具备档案整理资质及新能源档案整理业绩的持证人员,随本项目工程的进行,随时收集整理保存本项目全部施工过程中及竣工时全过程资料(含施工及甲供设备资料),并负责收集整理本工程以外5.59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档案收集及整理,负责进行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扫描、组卷、归档、移交、档案验收工作,在本项目并网发电后六个月内完成档案整理及通过华能集团档案验收工作。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技术要求》3.供货及服务范围、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价格模式:本项目光伏主体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按照电力工程计价规范规定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

送出线路工程计价方式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按照线路实际建成长度结算,单位公里造价包含建成线路的全部要素(包含直接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工程EPC总承包投产业绩(单项业绩容量不低于5兆瓦),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及要求的能证明已投产的竣工报告等文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需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光伏区建安范围)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其牵头人,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1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冠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灵芝科技园7MW项目EPC工程"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聊城冠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冉子路与东环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林先生

    话:13061088004

电子邮件:sdldlq@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话:400-010-1086转8223

电子邮件:l_w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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