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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工程监理已由清远市清城区

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工程监理已由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2-441802-04-01-352923)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

2.2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66664平方米。项目建设建筑物5座,总建筑面积257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7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立体仓库两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620平方米与2520平方米;(二)建设平置仓库一栋,建筑面积4092平方米;(三)建设检测中心一栋,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另有与仓库连接连廊建筑面积288平方米;(四)建设生产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82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

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26592万元。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前期工作、施工至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包含但不限于三通一平、护坡挡墙的实施、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和发包人内部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和筹划工作;负责安全、质量、技术文件审核、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证变更及其造价审核及变更台帐的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组织各类验收、审核竣工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竣工备案等)。
    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以及项目相关室内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人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范围之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在监理人监理资质范围内的,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2.4项目类别:2.5计划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计划开始监理日期:2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年12月31日。实际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

2.6标的物清单:

注:(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标书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与投标登记一致。

3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其他要求:

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开展后续工作,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建议优先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219170020242261700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申请登记。注: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需按标段进行投标登记。

4.2本次电子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一起发布,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2191700截止时间为2024311900分。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2 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上发布。

注:发出招标公告、发出招标文件、截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的安排有所调整,最终时间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网站公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 511500

邮编:510655

联系人:龚工   

联系人:

电 话: 0763-3468210

电 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4、85124330、85125332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9.监督投诉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供应链服务中心,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供应链服务中心举报,举报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举报电话:0763-3468987,电子邮箱:gylts@gdqy.csg.cn

 

附件1:招标人声明

附件2异议书(模板)

附件3投诉书(格式)

附件4关于项目投标常见问题摘要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4年2月19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