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五公司2025年5月伊拉克项目混凝土运输车辆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由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伊拉克奥鲁巴立交桥项目(以下简称伊拉克项目),工程所用混凝土运输车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伊拉克奥鲁巴立交桥项目位于伊拉克迪瓦尼亚省,是伊拉克属地维纳斯建筑、机电承包及石油衍生品贸易有限公司与中交一公局集团以联合体经营的合作模式。路线全长1.742Km,为新建立交桥,涉及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土建工程主要内容为630.02米桥梁工程,1111.98米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包括桩基245根、承台34个、墩柱72个、横梁和盖梁54个、工字梁498片;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101088.3平,人行道砖2200米。合同签订后14日计算工期,合同工期360天,缺陷责任期1年。
本次对伊拉克奥鲁巴立交桥项目混凝土运输车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2.2.1本次设备招标整标不分包件,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运输车 | 3桥10方左舵欧Ⅲ排放搅拌车,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 | 3台 |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条件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 具有履行设备出售的能力资质和良好履约记录;
3.1.4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
3.1.5 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体条件3.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同类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资质或设备经销商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2 作业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的供货需求,熟悉项目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参数、技术性能和工作特性,具备采购设备安装方案实施的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须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3.2.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具备供货的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同时提供良好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为证明材料)。
3.2.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