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式变电站 询价函
中交路建总承包分公司承接石家庄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三期施工,现执行采购询价 箱式变电站 (物资名称) 相关费用,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根据材料清单提供报价,我方将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服务最优、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单位。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北三环主路(太行北大街-东三环段)总长约5.87km,主路采用双向八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辅路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50km/h。主路新建桥梁33m/2座,拼宽通道7座。主辅出入口5对(含预留2对),改造立交2处,新增立交1处。新建辅路双侧长度共计约18.91km,辅路段新建桥梁845.7m/3座,拆除桥梁1座;立交匝道桥3369.2m/11座,新建通道6道。铺设市政给水管线12.1km,雨水管线18.1km,方涵1.5km,污水管线9.8km,中水管线2.7km及配套建设项目,新建泵站1座。
1、工程名称:石家庄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三期一工区经理部
2、供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3、供货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定于2025年6月下旬;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箱变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56-2011)、《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与技术规程》(CJJ120-2008);箱变内电缆应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同时箱变及包含材料也应满足甲方业主及设计图内相关要求,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6、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具有3年以上生产经验;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及垫资期限,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自有试验室具备日常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所供材料必须为全新料生产,且具有省、部级质量监督机构公布的检测机构近三年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详见评标办法),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 3 (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2)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