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澄清/修改编号:01
现对“”(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
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分标准第五项“(5)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的详细评审分项要素修改为:
1、投标人2022年起至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 20层以上或项目规模在2.5万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仅用于办公用途的楼宇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场地,商住楼除外)案例的,每个得 5分,最高得 5分;
二、自有物业:
评分办法:二项(非自有物业、自有物业)评分累计之和不超过20分;项目业绩从高到低计分,已计过分的项目业绩不能重复计分,未计过分且高于业绩评分规则的项目顺延至下一级业绩评分规则计分(仅限于非自有物业项目业绩);提供的资料需标注清楚是否为自有物业,自有物业是指投标人管理的项目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或投标人子公司或和投标人具有相同母公司的其它公司开发的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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