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长江(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及整改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零星维修及整改服务(项目名称)询价人为中交长江(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询价组织机构为中交长江(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零星维修及整改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及整改服务
(2)最高限价:清单中的预估工程量的报价总和限价48万元(不含大型维修及整改),报价清单中的每一项报价不得高于单价限价。
(3)项目应用:水利大厦、原移民大楼、运管总站、水文总站大楼及其他项目的零星维修及整改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场地的零星修缮工程;拆除、还清工程;设施设备的新增、调改工程;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的土建、装饰、机电安装等)
2.2 询价内容
2.2.1 零星维修及整改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场地的零星修缮工程;拆除、还清工程;设施设备的新增、调改工程;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的土建、装饰、机电安装等,中标人采用全包形式承接本项目工作,即包工、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包税费等全包形式进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服务商,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如水电维修人员需执有电工证)。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服务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投标人自行承诺。
3.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公司所在地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服务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报价。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本项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4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5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6 其他要求:无。
4. 报价人须知
4.1项目要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4.2支付方式
4.2.1无预付款。
4.2.2具体支付方式见合同模板
4.3结算方式
根据含税单价据实结算。
4.4其他要求
4.4.1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具备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能力与资质(格),并保证其能力、资质(格)持续可靠(包括自备相应的工具、器械和耗材);如业务涉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则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作业标准、质量标准提供服务,切实做工完、料清、场地净。
4.4.2中标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保证现场作业安全,中标人应爱护甲方场地内的财产及其他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中标人工作人员作业时不得擅自脱岗,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其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4.3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方的报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