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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中标公告编辑:ccgp

   日期:2026-02-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一、项目编号:JS025-ZB017(招标文件编号:JS025-ZB017)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项

一、项目编号:JS025-ZB017(招标文件编号:JS025-ZB017)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8-1号第13层第1、2、3、4、5、6、7号

中标(成交)金额:126.635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      1、供应商应具有较为完备的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本项目保险业务开展、内控管理、理赔服务等需要。
2、供应商要建立专门保险服务机制,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出台本项目保险承保理赔指南,实施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索赔手续,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理赔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时效。
3、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保障信息、理赔流程等。
4、供应商须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理赔资料清单,不得随意增加理赔资料。理赔资料手续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通知,7个工作日内确保赔款支付到账。
5、供应商须在理赔结束划款后, 2 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情况。
6、供应商应协调好内部各部门,特别是业务经办部门与客户服务部门的关系,不得相互推诿、丢失理赔资料或拖延理赔。如出现上述问题,保险人需按被保险人索赔申请金额进行全额赔偿,被保险人不再提供理赔相关资料。
7、供应商须档案管理规范,承保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且相关材料齐全、合规、真实,项目相关资料齐全。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延续下一年度服务期,如供应商发生其他纠纷则另行商榷,(如遇国家保险政策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进行安排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 [2008]第 1号)、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 [2004]3号)规定的内容及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佳、岳亮、朱峰、康鹏、邹成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中标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三年累计中标金额计算;差额累计法;按照80%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孙海英0429-290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明城F门市            

联系方式:王鑫0429-306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海英

电 话:  0429-2900119

 

 
标签: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项目中标公告编辑:c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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