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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编辑:ccgp

   日期:2026-03-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项目概况 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央政




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获取征集文件,并于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GGG260092

2.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第1包:入围征集阶段无实际项目预算

第2包:入围征集阶段无实际项目预算

第3包:入围征集阶段无实际项目预算

4.最高限价: 第1包:最低优惠率≥5.00%

第2包:最低优惠率≥5.00%

第3包:最低优惠率≥5.00%

5.采购需求:

第 1 包:设备供应+安装施工+运营维护,具体为:设备供应,提供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充电堆等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充电设施及配套附件,提供至少 6 年的设备质保(每季度至少 1 次维护保养);安装施工,包含室内外电缆敷设、桥架/管材安装、设备基础制作、设备安装接线等工程服务;运营维护,7×24 小时故障响应、平台使用支持及安全责任保险等服务。

第 2 包:设备供应+安装施工,具体为:设备供应,提供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充电堆等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充电设施及配套附件,提供至少6 年的设备质保(每季度至少 1 次维护保养);安装施工,包含室内外电缆敷设、桥架/管材安装、设备基础制作、设备安装接线等工程服务。

第 3 包:设备供应,具体为提供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充电堆等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充电设施及配套附件,提供至少 6 年的设备质保(每季度至少 1 次维护保养)。

6.合同履行期限:

第1包: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设1年执行期限。(期间如遇政策变化将另行通知调整)

第2包: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设1年执行期限。(期间如遇政策变化将另行通知调整)

第3包: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设1年执行期限。(期间如遇政策变化将另行通知调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第 1 包:是,第 2 包:否,第 3 包: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第 1 包:(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3)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 2 包:(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3)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 3 包:(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3)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 1 包:(1)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充电运营平台信息安全等保三级证明材料,提供未来可持续提供 6 年及以上运营服务的书面承诺书。(3)书面承诺本公司为此次参加充电框架协议提供的充电桩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提供的充电桩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桩型式试验报告,并且通过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备注:响应人至少对一种规格型号的充电桩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4)设备参与供应商须为充电桩设备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参加时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书面授权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第 2 包:(1)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书面承诺本公司为此次参加充电框架协议提供的充电桩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提供的充电桩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桩型式试验报告,并且通过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备注:响应人至少对一种规格型号的充电桩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3)设备参与供应商须为充电桩设备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参加时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书面授权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第 3 包:(1)书面承诺本公司为此次参加充电框架协议提供的充电桩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提供的充电桩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桩型式试验报告,并且通过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备注:响应人至少对一种规格型号的充电桩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2)设备参与供应商须为充电桩设备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参加时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书面授权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5个工作日

2.地点: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响应,请符合响应条件的供应商安装投标工具(下载地址: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响应人须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综合采购管理系统(电子卖场)以及国e采投标工具完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遇有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010-55603940、010-83083594、010-55604403、010-55604401

2.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通知公告-《关于采购中心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3.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热线55604401(详见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进行咨询。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CA服务专栏。供应商已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且证书还在有效期的,可联系CA服务机构免费办理电子签章。

5.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联系方式:010-63099735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及电话:辛淑媛 010-55601930 刘洋 010-55602389

九、附件

中央国家机关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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