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04-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 1 | 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水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乳制品、各类辅料等。 | 240 | 24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24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②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fjsxzb@163.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大道235号云谷小区二期明义里8幢1单元1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以上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包含投标截止当月)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在有效期内)。。
注:(因国家“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各地证照整合可能未统一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其他的已融合的证照,投标人应按其所属省市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福寿中路68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9-6237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高梦思、陈静怡、蓝斌、郑淑明、胡奇龄、林霞0591-83508520-8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陈静怡、蓝斌、郑淑明、胡奇龄、林霞
电 话: 0591-83508520-8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