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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绿建评价与检测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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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绿建评价与检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绿建评价与检测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606575 | |||||||||||||||||||||||||||
| (三)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采购金额约63万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项目开标地:北京。 功能目标:依照国家及地区规范、标准要求完成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综合保障基地)一期项目绿色建筑二星评价工作,取得相应绿建标识。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5/T2817-2022)、《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国家及地区现行规范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的政策要求。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完成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综合保障基地)一期项目绿色建筑二星评价工作,取得绿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资料整理,并负责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材料及现场取证;该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注册、申报书、自评估报告、各种补充材料、专业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材料等。 2)提交各类模拟、设计计算等报告终版。 3)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收集整理绿色建筑星级申报所需相关资料。 4)开展绿色建筑现场检测服务工作,(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人行道路照明,室外声环境,室内构件隔声检测、楼板撞击声,室内噪声级检测,灯具的照明功率密度和灯具的照度,室内污染物,典型房间空调期间室内温湿度,典型房间空调期间二氧化碳浓度,采光照度值、采光系数,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室外声环境等专项检测,需满足项目二星级评价,未列入的检测项目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出具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 5)完成申报声明、申报材料、评审会汇报材料。 6)进行项目线上申报,完成相关线上申报流程,补充完善线上申报材料。 7)组织专家评审、完成专家评审答辩会、现场讲解,回应专家意见。 8)确保建设单位按确定的星级目标完成绿建评价,并获得绿色建筑对应的评价标识证书。 9)根据绿色建筑评价申报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对现场进行审核,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相关设施 10)负责运行第一年的数据资料的编制及培训指导运行阶段的用能数据上传、备案。 验收标准: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5/T 2817-2022)、《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国家及地区现行规范及自治区相关的政策要求,完成项目绿建评价工作,并取得绿建对应星级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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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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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7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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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胡鑫磊 | |||||||||||||||||||||||||||
| 联系人电话:010-64431635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163.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三)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四)中航集团供应商受限供应商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五)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