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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食东区打冷库真空冷却机用冰水机更换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日期:2026-03-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关于北京航食东区打冷库真空冷却机用冰水机更换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现就北京航食东区打冷库真空冷却机用
关于北京航食东区打冷库真空冷却机用冰水机更换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现就北京航食东区打冷库真空冷却机用冰水机更换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东区打冷库真空冷却机用冰水机更换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1.工程名称:北京航食东区楼顶配套三浦真空冷却机用冰水机更换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47号。

3.工期:备货期20日历天,施工安装10日历天(各项目单独考核施工工期,各项目均需分流水段施工,具体分段应以发包人认可的方案为准,施工作业时间主要为08:00---20:00,如发包人需要,施工方应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将作业面清理后交回发包人)。

计划开工日期:2026XX月xx日(暂定,开工日期同实际合同签署日)。

如遇有北京航食“要事活动”需暂停施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性质:冰水机设备更换工程。

    5.招标范围和内容:原冰水机拆除,冰水机就位,冰水机充填冷媒,管道保温拆除和更新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等级: 合格 。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图集及有关技术规程执行,质保期2年。

8.投标人资质要求:

三浦真空冷却机,原厂(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直供。

9.拆除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及消纳,有回收价值的废旧器件,由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指地点进行存放。

10.结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署后,支付15%的总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

2)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后30日内支付总合同款的82%;

3)质保金为总合同额的3%,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质保期2年。

11.本合同最高上限12.5万含税

12.现场勘察:另行安排。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

序目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

单位

工作量

1

机组型号:

ICA-25SC 制冷量69kw2.3是设备明细)

1

2

分体式冷凝器外机

一体机内机尺寸2080*1050*1570

 

1

3

分体式压缩机内机

一体机外机尺寸2035*1100*1735

1

4

原冰水机内机拆除

名称:冰水机拆除

1

5

原冰水机外机机拆除

名称:冰水机拆除

1

6

冰水机内机就位

名称:冰水机就位

1

7

冰水机外机就位

 

名称:冰水机就位

1

8

铜管35*9.5MM

 

冷凝器链接铜管

20

9

铜管15.88*3.0MM

 

压缩机链接铜管

5

10

35铜管直接弯头

 

冷凝器链接铜管

10

11

16铜管直接

 

压缩机链接铜管

10

12

35手动截止阀新增

冷媒管用

4

13

15.88手动截止阀新增

冷媒管用

4

14

过滤器DX-48

冷媒管用

4

15

2CM*35华美B1级保温

铜管保温

4

16

2CM*16华美B1级保温

铜管保温

4

17

R410冷媒

充填冷媒

Kg

35

18

系统吹扫

氮气炊扫

1

19

系统保压测试

测漏

1

20

系统调试费用

 

1

21

垃圾清运费

 

1

 

说明:

1.表中所列各单项价格应为包含各项税费的综合单价,各项工作工完场清,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表中所列各项工作应包含与之相关的辅助工作,相关工作量和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2.表中所列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工程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图纸要求的全部费用及风险,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做任何调整。

3.下列各表中所列各项工作应充分考虑我公司相关制度及采购文件中关于施工组织及工艺的要求,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4.成品保护、附属设施恢复、垃圾清运和临时防护等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5.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均符合“环保标准”、同时必须达到“无味”“无污染”标准。

附件二:施工组织、工艺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

安全标准

1、施工人员在进场前施工方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及卫生教育。

2、施工现场必须安排施工负责人,负责人如临时外出必须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实施方必须在交“北京航食”的本项目“技术文件中”标明项目“负责人”的名称。

3、施工中必须要有明确的警示牌,如“此处正在施工”。

4、施工方严禁使用和损坏甲方设备设施。

5、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仅限于作业区内,不得至无关区域。

6、施工单位需要与北京航食签订安全协议书并严格遵守与之相关的管理规定。

7、使用的油漆、胶类、固化剂等挥发性材料,必须选用环保、无味材料。项目中所选用的材料其必须符合 “国标”标准。主料进场后,施工方必须即时通知“北京航食”进行验证,经双方检验(按北京航食技术件或施工方技术文件所标标准,两件中标准不一致时,则以北京航食技术件为准。)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凡经‘北京航食’检查确认不合格的原材料,由‘北京航食’管理人员在‘不合格’材料上标注上《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字样,同时由施工方立即运离‘北京航食’厂区。

8、特种作业: 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及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时执行特种作业安全规定。高空、地下管井等危险空间作业时,其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及安全配置。

9、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采用的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标准。且现场临时用电的接、拆工作必须由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人员操作(操作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特种作业证)。非电工人员进行现场临时电接、拆等操作,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箱必须配置 “漏电保护器”,所用金属柄的用电根据必须可靠接地。(开工前,施工方必须将现场负责‘临时用电’电工人员的信息告知‘北京航食’)

10、施工作业区的夜间警示围界所采用的警示照明,需采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供电方式,且必须采用LED发光器。必须具备防水功能。

11、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均由施工方全部负责。由于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或相关制度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方负责、承担。

12、每日施工工作结束(离场前)30分钟前停止一切“明火”作业。

13、每日工作结束离场时,必须将施工区的临时用水、电关闭(警示照明除外)。

14、凡“液体”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经“北京航食”检验后在进行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

卫生标准:

1、施工区域的现场工具及材料必须集中,不得随处乱放、乱丢弃,施工中产生的垃圾要随时清理干净。

2、施工方进行有尘作业时其现场必须进行除尘处理(如水雾除尘或吸尘器)。

3、施工方负责垃圾清运,现场垃圾需采用编织袋封闭运输,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统一集中存放在指定区域。垃圾达到两立方(含满足一车)时,施工方必须予以及时清运。

4、施工人员需按照指定路线进场,严禁穿越生产区域。

5、每日施工完毕,施工方负责人必须对当日施工区域进行整体检查及卫生清理,主要包括地面卫生、遗留的物件、工具和个人物品等(保洁标准即需达到作业前此区域卫生的标准)。

6、施工现场的卫生围挡工作(含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均由施工方负责、承担。楼内卫生围挡采用白色广告布。

7、投标方在施工中严禁使用木质梯子。

8、施工工作(含现场管理员)人员必须统一着工作制服(含上、下装。1、2、11、12月可在自身棉服外套着带公司简称的反光背心,但必须统一着下装)。工作服需干净、整洁。严禁穿拖鞋或凉鞋、短裤、窄膀背心进入施工现场。

其它:

1、凡在项目文件中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和说明的,施工方均按照‘北京航食改造方案’中的有效文件严格进行施工。

2、施工中因违反航食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如在航食区域内(吸烟区除外)吸烟、偷吃本企业食品、冒用他人证件、私自使用本企业物品、工 作失误给本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航班延误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

3、由施工方未仔细核算而造成的响应文件中缺项、数据有误等,其损失均由响应方承担。

4、数据: 遇有施工方的技术数据与‘北京航食’技术方案有差异时,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则执行‘北京航食’技术方案。

遇有‘北京航食’提供的相关资料不一致时,即“工作量清单”与“图纸”数据有差异时,施工单位则以“有数据”及“数据大”的资料为准而进行总体预算。

5、工艺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或报价中‘标注’此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标准。

6、工作规定: 施工期间不得影响‘航食’的正常生产。由施工方原因而影响‘航食’正常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遇有‘北京航食’有要事活动,施工方必须进行调整施工时间,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7、证件:施工期大于7天(即项目工期)的,其进场全部施工作业人员均须办理(月度)的临时证(即不分工种及施工时间长短),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0元/每人,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为25天,过期后需另行续办,但需再交50元的工本费。办理临时出入证及进入‘北京航食’必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

运送垃圾及物料的人员可当日登记、换证,进行出入。

8、时间:凡是采用支票结算方式的,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过期、作废,由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

9、管理:施工方在实施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现有状况、配置等进行双方书面确认。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

10、管理:施工方施工项目所用的主材进场后,施工方需申请并与“北京航食”一同进行主材规格、型号核对确认,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

11、管理:凡隐蔽项目工作,其在封闭前,施工方必须通知“北京航食”管理部门进行隐蔽工作封闭前的验收工作,否则不予以总验收。项目全部完成后,施工方需以书面形式申请验收。验收前,施工方需提交“北京航食”全部竣工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平面图、系统图、管线及电气图等等。双方必须做好交接清单记录。施工方需提供竣工资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12、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同一部位或某一设备、设施故障点(属于质量问题)进行过三次维修(含第三次),由第四次计起,每维修一次,‘北京航食’将按该项总发生费用的1%数额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期满前三个月内,同一部位或某一设备、设施故障点施工方仍进行过第三次以上的维修,则该项目质保期将顺延6个月,以此类推。

13、施工方进场施工7天前,向“北京航食”提供相关项目的“工作计划”实施表。施工方按“工作计划表”实施相关工作。

14、因本项目施工作业需要,对作业区内原有的设备、设施进行临时占用或移挪的,其全部工作及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同时施工结束后,施工方均需对其进行恢复。

15、施工作业当日16:00时,现场负责人必须与“北京航食”管理部门进行工作信息沟通。凡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施工方必须在前一天的16:00前通知"航食管理员”,连续进行夜间施工的,也需执行此规定。

16、施工方必须在资料中标注此项目“负责人”, 且项目“负责人”在此项目实施期间的现场在场时间不得少于此项目总工期天数的80%(项目“负责人”必须每日早晚到“北京航食”管理部门签到)。施工方严禁更换此项目“负责人”,如随意进行更换,“北京航食”将扣除此项目总款的5—10%。

17、凡施工方原因未按施工方提供的报价清单完成工作,其未完成的部分工作,“北京航食”将按报价清单单项价格的双倍进行扣除。

施工方如不能满足上述部分条款需求,则必须以“单独”文件的方式予以说明。未予以说明的,即视为对上述规定无异议。同时将上述条款列为合同附件。

施工方在进行项目实施时,凡违反“北京航食”上述有关规定,均按北京航食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颖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28
联系人邮箱:ying.wang@bacl.com.cn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编辑:air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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