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26年基建第二批监理项目(220千伏车城站第3台主变扩建、110千伏凫洲至保税线路工程)专项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31679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供电局2026年基建第二批监理项目(220千伏车城站第3台主变扩建、110千伏凫洲至保税线路工程)专项采购,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2建设地点:广州市。
2.3建设规模:/。
2.4采购范围: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5承包方式:/。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采购分类:专项。
2.8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广州供电局2026年基建第二批监理项目(220千伏车城站第3台主变扩建、110千伏凫洲至保税线路工程)专项采购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1.220千伏车城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监理 | 30.837206 | 30.837206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否 | 否 | 否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2.110千伏凫洲至保税线路工程监理 | 43.466804 | 43.466804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否 | 否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广州供电局2026年基建第二批监理项目(220千伏车城站第3台主变扩建、110千伏凫洲至保税线路工程)专项采购[标段1.220千伏车城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监理,标段2.110千伏凫洲至保税线路工程监理] |
备注:
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 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csg)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2-3个工作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9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6月03日12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6月03日14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00分00秒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00分00秒
6.2开启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响应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结算方式: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3)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13.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5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zip
-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