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次同步谐振抑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区东郊,锡林浩特市重工业区内,距市区2.7km。本期规划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拟燃用锡林郭勒盟胜利煤田的褐煤,由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西一号露天矿供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锡盟~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643号),锡盟~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已获得核准,目前工程已建成投运。由于串补电容的存在可能引起次同步谐振(SSR)的风险,危及北方胜利电厂机组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国网公司要求对其SSR风险进行了评估研究,胜利电厂须采取次同步谐振抑制措施。
本项目每台机组配置一套SEDC+10MVA GTSDC综合抑制系统,主要包括一套SEDC抑制装置和一套10MVA GTSDC抑制装置,其中SEDC为二次设备,GTSDC由二次设备阻尼控制器和一次设备电力电子变流器及GTSDC专用变压器组成。同时,机组扭振保护装置配置协调切机功能。
2.4 建设工期:30个月。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两套10MVA GTSDC 设备、两套SEDC设备及扭振保护协调切机装置。包括系统的设计及全套抑制设备、封闭母线、变压器、共箱母线、电缆、协调切机装置、开关、控制装置、测点、保护装置等满足本项目全部设备的供货。
2.6 交货地点: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计划2020年1月20日前开始供货,2020年4月15日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SEDC性能检测试验报告和GTSDC性能检测试验报告
3.2.2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600MW级及以上发电机组SEDC+GTSDC次同步联合抑制系统投运业绩(同一投标人在同一台机组的SEDC和GTSDC次同步抑制系统),且至少投运两年以上。(附合同的关键页及投运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4日10:00起至2019年12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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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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