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乌东煤矿2021年3月采煤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乌东煤矿2021年3月采煤机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乌东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采煤机 |
MG380/435-NWD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 |
新疆能源公司总库 |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可选择此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物料描述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截割功率≥380kW的采煤机的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