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楼宇项目功能完善性装修和系统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楼宇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集团公司审批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楼宇整体建筑面积66413平米,已建成。
范围:楼宇局部或部分进行功能完善性装修改造,包括:楼宇园区增加门房,大楼南侧增加雨棚及玻璃大门;园区围墙及道路改造,增加地面停车位;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办公用房功能;完善会议区功能;完善后勤保障楼功能;楼控及电梯改造等。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计划工期:计划2021年9月10日开工,2021年12月31日完工。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硬装、软装均可)业绩,或其他工程合同包含装修工程且装修工程金额明显在2000万元及以上,附业绩合同扫描件(无金额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5年(2016年8月之前为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提供单位任命书或合同扫描件等能够证明年限的材料);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10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3日9时起至2021年8月18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