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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新能源公司青灰岭风电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核心提示:青灰岭风电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 年 4 月怀来新能源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 目已具备
  青灰岭风电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 年 4 月怀来新能源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
2.2 建设规模:50MW
 
2.4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 214 天内
2.5 招标范围: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地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防腐处理),风机安装(含塔筒、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道路施工及维护(满足设计要求且道路最大纵坡坡度不超过 18%,最小转弯半径不低于 25 米),升压站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储能 装置施工建筑安装和调试工作(储能装置为甲供设备车板交货;其中外部电缆安装工程需投标 单位进行电缆安装,包括直流舱与交流舱电缆安装)、消防等附属工程,施工期间水土保持工  程(详见附件二十一:大唐青灰岭风电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满足三同时施工要求)、 环境保护(详见附件二十二:青灰岭风电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满足三同时 施工要求)临时措施等,以上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内所有工作量;配合设备单位进行升压 站二次系统集控接入工作。
工程准备包括“五通一平 ”、原材料堆放场、半成品堆放场、加工厂、废料场、甲供设备 堆场等。
其他项目包括设备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质保期设备系统维护、与地方关系处理等。
其他:包括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防雷检测的所有专项报告编制及验收,并承 担相应费用,全面配合并网质量监督验收及专家验收等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现场验收(取得并 网通知书),全面配合并网前安全性评价(内容包括等保测评和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及验收, 全面配合冬雨季施工、预防自然灾害、现场设备的二次倒运、试验检验(含设备交接试验、仪 器仪表校验试验、并网前所有试验检验、并网性能检测等转商业运行前所有必要调试项目)、240h 试运行(详见附件二十:公司风力发电机组 240 小时试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竣工资料编制、档案竣工验收(含电子档案)工程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保险、配 合达标投产等工作,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和标准的要求、满足公司风电项目“四优”工程管理办法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 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 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48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已竣工施工总承包 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48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 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 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 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 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 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  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 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 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 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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