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用生产桥梁建设项目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威审投资【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威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用生产桥梁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2.2项目建设地
2.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涉及威县县域内7个乡镇。项目对7座农用生产桥进行改建,桥梁设计荷载均为公路-Ⅱ级,上部结构高公庄乡王撞渠大李庄桥采用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空心板,其余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实心板,下部结构均采用盖梁+钻孔灌注桩基础结构。具体为:贺钊镇七支渠西郑河东桥(桥长20米、净宽5米),章台镇王撞渠南镇村桥(桥长20米、净宽6.5米),第什营镇威广渠西盖村桥(桥长26米、净宽6.5米),高公庄乡王撞渠大李庄桥(桥长10米、净宽5米),固献镇卫西干渠蔡寨桥(桥长39米、净宽6.5米),七级镇十支渠太平庄桥(桥长20米、净宽6.5米),张营乡西沙河窑洼村桥(桥长20米、净宽6.5米)。
2.4资金来源: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120天。
2.7标段划分:一标段:蔡寨生产桥改建工程;二标段:西郑河东桥生产桥和窑洼村桥改建工程;三标段:西盖村生产桥和大李庄桥改建工程;四标段:南镇村桥和太平庄桥改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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