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改造升级2025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陆上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情况摸排及2025年度实施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平潭长江澳风电场、平潭二期世行风电场、东山澳仔山风电场、东山乌礁湾风电场、东山大帽山风电场、福清高山风电场一期、福清高山风电场二期、莆田南日后山仔风电场及续建项目等9个风电项目已投运满15年,符合老旧风机改造要求
2.1.2招标范围:根据福建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满足条件的风电场项目需开展现场摸排复核及实施方案申报工作,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风电场摸排复核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1.3服务期限(服务):总工期20天,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摸排复核工作,完成复核后10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1.4质量要求:成果满足项目需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电力(含新能源)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测量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并提供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9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