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宝清电厂2025年石灰石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宝清煤电化公司2×600MW超临界湿冷机组,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境内。本期工程安装2×1900t/h超临界变压直流炉,配套建有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电除尘器保证效率≥99.94%,脱硫效率97.9%。
机组脱硫系统(FGD)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一塔,100%进行烟气脱硫处理,设计煤质硫份0.12%,校核煤质硫份0.38%,脱硫效率97.9%,出口SO2浓度<35mg/Nm3(标态,干基,6%O2),脱硫装置与主机单元配套运行。
招标范围:采购脱硫系统用石灰石30000吨
交货期:完成合同签订后,自首次供货之日起1年内根据实际需求量按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0000吨及以上(若合同无明确总量,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