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聚丙烯酰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洗选中心太西片区、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配煤二中心、煤制油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和水务分公司(水务管理中心)用聚丙烯酰胺。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名称 |
SAP系统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分子量1600万 固含量≥90% |
11876048 |
TO |
10 |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物资公司太西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
2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M固含量≥88%不溶物含量≤0.3% |
12850041 |
KG |
300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
3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 固含量≥90% 水不溶物≤0.3% |
10175911 |
KG |
44000 |
宁煤公司各矿对应的物资公司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
4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 固含量≥90% 水不溶物≤0.3% |
10175911 |
KG |
90000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
5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M固含量≥88%不溶物含量≤0.3% |
12850041 |
KG |
120000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
2.1.3交货期:预计自2025年5月30日开始交货,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2.1.4供货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物资公司太西物资供应服务中心、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宁煤公司各矿对应的物资公司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2.1.5付款方式:分批交货按季度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1.7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应用于化工装置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应用于化工装置,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亦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签字版用户证明须提供合同甲方联系方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