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活性炭分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能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位于甘泉堡煤化工工业园区,于2014年正式投产,至今已运行10年。活性炭分公司以北23公里处是米东新区、阜康市、五家渠市、昌吉市的交汇地带,交通方便,活性炭分公司主要生产压块活性炭。活性炭分公司现有在线监测连续检测站房5个,均按照规范配备了动态管控系统并按照规范传输至属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平台(站房视频监控与自动门禁控制系统、采样平台视频监控、排口视频监控);烟气在线监测连续检测系统进口3套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备,连续监测污染因子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流量、烟气流速、烟气氧含量、烟气温度、烟气湿度、烟气压力等;出口两套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备,连续监测污染因子包含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流量、烟气流速、烟气氧含量、烟气温度、烟气湿度、烟气压力;污水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备4台,连续监测污染因子包含总磷、总氮、COD、氨氮、水质采样器等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备,附带PH及流量计;目前所有设备运行均正常。
2.1.2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活性炭分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烟气和废水两部分。
(1)保障活性炭分公司现有5套尾气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备正常运行及日常维护(进口3套,连续监测污染因子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流量、烟气流速、烟气氧含量、烟气温度、烟气湿度、烟气压力;出口2套连续监测污染因子包含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流量、烟气流速、烟气氧含量、烟气温度、烟气湿度、烟气压力、采样平台视频监控、排口视频监控、站房自动门禁与站房内视频监控系统等)。其中2套尾气在线监测连续检测系统出口(排放处出口)及污水在线监测连续检测系统(含动态管控相关视频与信息)已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的官方监控网络平台(乌鲁木齐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国发平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及国家能源集团节能环保监测平台进行连接传输,需保证数据上传的数据传输率、数据有效率、有效传输率等不低于98%、数据上报率不低于99%。
(2)保障活性炭分公司现有1套污水在线监测连续检测系统(连续监测污染因子包含PH值、流量计、COD、氨氮、总磷、总氮、巴歇尔槽采样视频监控、站房自动门禁与站房内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正常运行维护)。污水在线监测连续检测系统(含动态管控相关视频与信息)已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的官方监控网络平台(乌鲁木齐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国发平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及 节能环保监测平台进行连接传输,需保证数据上传的数据传输率、数据有效率、有效传输率等不低于98%、数据上报率不低于99%。
(3)对现有在线监测连续检测站房进行全面标准化升级改造后每年对站房外部进行标准化油漆涂刷(改造内容包括地面、墙面、窗户、标示牌、支架等)。对现有在线监测连续检测设备进行部分升级改造。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6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7年5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烟气或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维护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6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