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综合基地厨房电能替代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G00000220020423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总部综合基地厨房电能替代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
2.3项目概况: 总部综合基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翔路11号,总部综合基地食堂厨房自2016年开始投入使用,目前已运行近9年。厨房包括6号楼负1楼和4楼两个操作区,全年不间断供餐。厨房以天然气和用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食材加工,其中天然气主要用于烹饪区各类炒锅、蒸笼、烧腊及矮脚炉等设备,电主要用于各类烤箱、平底煎炉、电汤炉及面档所有设备。
本次项目计划将现有厨房升级改造为符合要求的绿色、节能、安全、高效的全电厨房。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1)对现有6号楼负1楼和4楼两个厨房进行电磁化升级改造,采用电磁化设备替换原有天然气设备,改造面积约1755.48m2;(2)将6号楼负1楼的空置区域(原土建设计功能为厨房,目前处于毛坯状态)新建为功能完备的独立电磁化厨房,作为第二厨房,涉及面积约1372.75m2,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将现有厨房升级改造为符合要求的绿色、节能、安全、高效的全电厨房。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
(1)对现有6号楼负1楼和4楼两个厨房进行电磁化升级改造,采用电磁化设备替换原有天然气设备,改造面积约1755.48m2;
(2)将6号楼负1楼的空置区域(原土建设计功能为厨房,目前处于毛坯状态)新建为功能完备的独立电磁化厨房,作为第二厨房,涉及面积约1372.75m2。
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分类:专项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建设单位 | 预计 采购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1 | 总部综合基地厨房电能替代改造项目 | / | 1 | 总部综合基地厨房电能替代改造项目 |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 2119.22 | 下浮率报价,详见报价表 | 200个日历日 |
注: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8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报价要求:按下浮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如8.80%),0≤投标下浮率≤15%为有效报价,投标下浮率>15%时应附成本分析报告并经评审通过后视为有效报价。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中标人将已完成并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凭证,提交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结算费用=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定的费用×(1-中标下浮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若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且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的承诺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完成过同类项目(电磁厨房改造项目)。 说明:需提供合同业绩清单,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施工内容)、项目完工文件及结算发票(需提供结算发票及在相关官网上发票查询结果截图)。 | 总部综合基地厨房电能替代改造项目[ 总部综合基地厨房电能替代改造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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