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公司210台风机自动消防装置加装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新疆电力 新能源公司210台风机自动消防装置加装改造项目分布在新疆2个地区,其中包含达坂城三场五期33台金风1500kW风冷机组(型号GW77-1500);达坂城四场一、二期66台金风1500kW风冷机组(型号GW70-1500);哈密区域苦水西风电一场45台金风1500kW风冷机组(型号GW87-1500);巴里坤三塘湖风电场66台金风1500kW机组(型号GW82-1500,包含33台金风风冷机组和33台金风水冷机组)。以上项目的风机均未安装自动消防装置,为全面提升设备可靠性,满足反事故措施要求,需要委托专业单位对新疆电力龙源新能源公司210台风机自动消防装置加装改造。
2.1.2招标范围:完成新疆电力 新能源公司210台风机自动消防装置加装改造项目,其中达坂城三场五期33台机组;达坂城四场一二期66台机组;三塘湖风电场66台机组;苦水西风电一场45台机组,详见技术要求及标准。
2.2服务地点:达坂城三场位于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县托里乡境内;达坂城四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盐湖片区;三塘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苦水西风电一场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东南部60公里、G7高速北侧10公里。
2.3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90天内完成项目服务及验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机组消防系统安装或风电机组改造或风电机组运维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的不少于4人。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6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