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车用汽、柴油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车用汽、柴油采购采购,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车用汽、柴油采购: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1 |
车用柴油 |
0号 国标 |
680 |
吨 |
1年 |
GB19147 |
2 |
车用柴油 |
-20号 国标 |
200 |
吨 |
1年 |
GB19147 |
3 |
车用汽油(Ⅵ) |
95号 国标 |
34.50 |
吨 |
1年 |
GB19147 |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赵庄煤业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接需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车用汽、柴油采购:
本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两种证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柴油和汽油);
3.2.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且仍须提供该合作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明细表中任意一种货品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8 18:00至2025-05-0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