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优化保底网海南域光传输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海南昌江核电站接入南网保底网海南省域光路建设所需的光传输设备1套、以及对侧福山变、昌化变、鹅毛岭变相应的光口板卡等,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电网验收。
2.3 标段划分: 海南昌江核电优化保底网海南域光传输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交 货 期: 2025年6月25日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海南昌江核电站接入南网保底网海南省域光路建设所需的光传输设备1套、以及对侧福山变、昌化变、鹅毛岭变相应的光口板卡等,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电网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涉网自动化系统设备或通信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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