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 新能源公司现场生产、工程车辆租赁长协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 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工程现场车辆租赁长协采购,车型包括四驱皮卡车、四驱越野车(不含司机)共1个标段,本长协采购由新疆 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开展集中采购,定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总体框架合同,服务合同由新疆龙源公司所属各项目公司(授权公司)根据车辆租赁情况及中标单价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疆 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工程现场车辆租赁长协采购,车型包括四驱皮卡车、四驱越野车(不含司机)共1个标段,3年内招标人根据需求计划租赁车辆共计44台,其中皮卡车18台,越野车26台。本长协采购由新疆 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开展集中采购,定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总体框架合同,服务合同由新疆龙源公司所属各项目公司(授权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招标结果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长协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实际租赁数量达到但不超过租赁预估数量为止,以上三者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涉及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哈巴河县、布尔津县、托里县、阿拉山口市、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里坤县、阿克陶县、乌恰县及新疆龙源公司各电场及工程建设项目所对应其他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7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