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运行期内观监测及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第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20206)
一、招标条件
本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运行期内观监测及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第二期)项目已获得批准招标, 招标人是 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亦为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的项目管理方。采购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攀枝花至宜宾河段四级开发的第2级,上接乌东德梯级,下邻溪洛渡梯级,控制流域面积43.03万km²,占金沙江流域面积的91.0%。坝址距昆明公路里程306km左右,至重庆、成都、贵阳直线距离均在400km左右。大坝为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高程为843m,最大坝高289m,正常蓄水位为825m。工程的开发任务为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2 招标范围
(1)工程范围:大坝(含水垫塘及二道坝)、左右岸引水发电系统、泄洪洞、左右岸边坡、导流洞及交通洞堵头、滑坡体(下红岩、金江)等。
(2)工作内容:上述工程范围的内部变形、应力应变、渗流渗压、温度等监测,包括数据周期观测、监测仪器安装埋设(采购、土建、安装和调试)、监测设备设施维护、内外观自动化和安全监测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监测资料整理、人工巡视检查;监测管理系统国产化改造及相关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
2.3 计划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服务结束时间为2028年6月30日,总服务期限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10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或正在执行均可)具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内观安全监测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同时具有近10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或正在执行均可)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或运行业绩(应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在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应提供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 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