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廊坊电厂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项目管道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由总长27.3公里,其中北线11.2公里,南线16.1公里。北线路由:起点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终点,由一期工程终点-创业路-北环路-青果路;南线路由:A段起点接电厂二期出线(围墙外一米),终点与一期管线对接;B段起点为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预留接口处,经东环路-富康道-龙腾路-南龙道-西昌路-光明西道。
2.1.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括直埋预制保温管的采购、设备监造、试验验收、现场技术服务、培训、设计联络及技术料提交等项目相关工作。施工项目中所有预制保温管道等物资(含非投标人提供的部分)的保温接口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货物):管材的交货顺序及时间要满足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集中供热管网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计划交货完成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具体交货完成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如果交货时间变化,招标人提前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接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市政供热工程管道(管径DN≥1400且实际供应管道长度≥5公里)供货合同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