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05DTJC-SG7016
2.2 项目名称:安国5 万千瓦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及博野5 万千瓦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及河北省保定市博野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2025 年 12 月 20 日,184 日历天(最终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安国项目及博野项目,安国项目:安国5 万千瓦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博野项目:博野5万千瓦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本次招标项目合同分别进行签订,合同价款对应单个项目主体报价,单个合同分别按照各自招标范围内容进行签订,其中合同条款及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及附件分别适用于安国、博野风电项目,投标人依据安国、博野各自项目需求分别设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验收及资料验收等,共两套项目建设全过程组织机构。
安国项目:安国5 万千瓦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主要包含风电场工程、35KV 开关站工程(全面预制舱式)、进场道路、风场大件运输道路、集电线路工程、35KV 送出工程(设计、协助办理核准备案、征租地、设备采购、施工、对端改造、验收试验及送电验收等)、配套储能系统工程、智慧工地、场站建设等。包括勘察复核、设计(含初步设计及审查)、所有设备和材料(风机、塔筒除外)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桥梁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接卸等)、仓储保管(含甲供、乙供全部设备材料)、项目征地的协调补偿、施工用地租用、协调补偿及恢复;水土保持施工、环境保护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及环保措施落实,全过程调试、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建设依法合规全过程事项办理;工程专项验收;地方关系及政府部门协调并满足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协调华北电网、河北电网、市区县供电公司,完成并网等全过程事项办理)等风电场及送出工程一揽子工程。
野项目:博野5 万千瓦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主要包含风电场工程、35KV 开关站工程(全面预制舱式)、进场道路、风场大件运输道路、集电线路工程、35KV 送出工程(设计、协助办理核准备案、征租地、设备采购、施工、对端改造、验收试验及送电验收等)、智慧工地、场站建设等。包括勘察复核、设计(含初步设计及审查)、所有设备和材料(风机、塔筒除外)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桥梁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接卸等)、仓储保管(含甲供、乙供全部设备材料)、项目征地的协调补偿、施工用地租用、协调补偿及恢复;水土保持施工、环境保护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及环保措施落实,全过程调试、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建设依法合规全过程事项办理;工程专项验收;地方关系及政府部门协调并满足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协调华北电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3 年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安国项目、博野项目各拟派一名,共两名)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安国项目、博野项目各拟派一名,共两名)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近3 年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 及以上已投运的陆上风电工程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 年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EPC 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5-13 17: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