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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8    
核心提示: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南雄市主田镇、江头镇、雄州街道
 
2.2 项目规模:50MW/110kV送出线路、升压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投产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施工总承包-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招标人仅提供核准文件、站址初步选址范围、线路路径初步选址,除甲供设备(主变、GIS)的采购外其它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除甲供设备(主变、GIS)外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升压站、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含环水保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业主已办理的除外),办理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各类证件以及因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方案调整及电网公司要求所造成的相关专题调整报告和文件等编制、评审及获取批文;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工报建手续,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塔基用地、施工用地、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线路塔基的青赔、征租地补偿费、协调工作经费、会务费、税费、建设用地招拍挂费用及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使用税(仅限于建设期)、林木砍伐变更手续办理、林地恢复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境保护补偿费,地表附作物补偿费(青苗、林木、植被等)、地表设施拆迁补偿费(废弃建构筑物、林木、坟墓、场内10kV及以下引起障碍的线路等所有相关费用);负责完成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辅助工程、施工电源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等等;投标人负责以发包方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含整个风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系统工程手续、并网验收、并网调试等等一揽子工作;负责整个项目建设周期过程中的各类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并网手续办理协调工作、政府部门、村委村民及接入电网施工协调工作、施工阻工及征租地协调解决工作);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南方电网标准完成项目的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专业试验、电气专业试验、设备单体调试试验、项目系统联合调试试验、涉网试验等等)、负责110kV线路的所有工作(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主管部门验收)、整个项目质量监督及取得并网通知书(可再生能源或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投产报批及相关验收、240h试运行、竣工验收、建设期间所有保险的投保以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直至移交生产期间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详见技术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大汉风电场一期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b.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以上(含二级)许可;
 
d.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110kV等级及以上输电工程的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2项110kV等级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08 10:15到2025-05-15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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