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扁都口至门源高速公路浩门互通平交口改造工程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含压矿调查备案)技术
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G0611扁都口至门源高速公路浩门互通平交口改造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含压矿调查备案)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G0611扁都口至门源高速公路浩门互通平交口改造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含压矿调查备案)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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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浩门互通位于门源县浩门镇西马场村西侧和北侧,是古丝绸之路的辅道和新“丝绸之路经济带”、青海省的“北大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府浩门镇海拔2861米。G0611扁都口至门源高速公路浩门互通平交口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内容为增大平交口处两条转弯叉道的转弯半径及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改造工程范围内A匝道路线长154.84m,采用高速公路标,被交路花海北路公路等级二级,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G0611扁都口至门源高速公路浩门互通平交口改造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含压矿调查备案)技术咨询服务,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完成压覆矿产调查备案工作。
2.2服务期限:自采购人提供所有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评审,且取得最终审查意见;采购人提供所有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压矿调查备案工作。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技术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取得批复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不要求。
(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①近5年内(2020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压覆矿产调查备案工作;②近5年内(2020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评审意见。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是否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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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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