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进行项目整体策划,效果方案设计,音视频系统、无纸化办公系统、录播系统、中控系统及相应辅材的制作、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的安装,对设备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并配合其他相关系统的调试配合以及必要的临时措施和相关的配合等工作。系统集成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会议室系统的供货、运输、仓储、交付、安装设计、安装督导、调试、联调、试运行、开通、培训、技术文件和质保责任期等全部责任,并对各系统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有关房间的所有设备安装,各类配线、机柜及辅助安装材料等的采购等,各系统相关线缆敷设、电源系统防雷保护接地设施安装等。
投资额:120 万元。
建设地点:丰台区槐房西路9 号院7 号楼(中粮大悦时代广场 7 号楼)。
服务期限:2025 年8 月30 日前。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20 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
说明:本项目由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共同出资建设,两个出资单位各自承建范围确定后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项目招标工作由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15)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国家电网及所属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及其所属单位列入“暂停资格”或“取消资格”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2018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会议室信息化系统建设类业绩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产品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设备制造商或行业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具有主要标的物设备制造商颁发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05 月14 日至2025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