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上湾煤矿技改项目井下巷道掘进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上湾煤矿22煤南主运及回风大巷工程,22煤南辅运大巷工程,22煤水仓、变电所、泵房、22煤避难硐室、22煤消防材料库工程,12煤、22煤南大巷机头硐室及变电所工程,22煤北翼集中主运、辅运大巷工程,12煤回风上山工程,12煤辅运上山工程,12煤四盘区主运、辅运、回风大巷工程,采购范围包含以上工程的掘进与支护,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全部为甲供。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煤巷掘进要求不超2支队伍,每月(按30天计)进尺不少于2900m;岩巷掘进不超1支队伍,每月(按30天计)进尺不少于300m。
掘进进尺按月考核,实际完成较月度进尺存在欠量的,按照2万元/米进行罚款。进度出现滞后的,除罚款外,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另外计取费用。
计划工期:2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执行《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拟派施工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施工单位配备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带班人员要取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要取得《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3.井下施工所需要的设备必须全部为防爆设备,并要符合煤矿安全相关规定。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项目部组建,进行临设搭建、人员机具调配等工作且具备正式开工条件。
建设地点:神东煤炭上湾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且必须与官网查询一致。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煤矿矿建工程或煤矿井下作业施工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