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消防系统消缺整改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
2.2 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114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设备检修、维护 - 风电场消防系统消缺整改项目 (CHDTDZ079/18-QT-50701): 对北清河风电场、街基风电场、久和风电场、高家梁风电场、和平营、志兴风电场、代力吉风电场、义和塔拉风电场、吉利风电场,总装机容量 1148MW ,消防系统消缺整改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服务,包含场站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更换服务,即拆除原有消防报警控制器、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等,街基风电场安装消防报警控制器、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水位显示系统,消防水系统、防火门窗配置、应急照明和疏散配置、各类消防标志标识配置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消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完成供货,正式开工后 30 天竣工,因不可控因素影响,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风电场消防系统消缺整改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登记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自动消防设施施工业绩或至少1项自动消防维护保养业绩或至少1项自动消防设施检测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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