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阻垢分散剂 |
阻垢分散剂|固含量≥25%、密度1.08-1.25g/cm3,pH2-4 |
吨 |
1800 |
标液 |
2 |
聚丙烯酰胺 |
絮凝剂|主要成分聚丙烯酰胺>88%|分子量>1200万 |
吨 |
50 |
|
注:如果投标产品为浓缩液,投标时需要根据招标数量(标液)和浓缩倍数自行折算为投标数量,合同签订数量为投标数量,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浓缩液产品的主要成分、含量及分析检测方法。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接到甲方通知 7 日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煤化学工业区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
2.5 试用条件:标的物试用期为60天,标的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结算,本合同自动终止(中标服务费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负责将剩余阻垢分散剂、聚丙烯酰胺运回,并承担所有装卸车及运输费用。试用标准以技术协议为准,试用期内,因试用阻垢分散剂、聚丙烯酰胺致甲方设备损坏和出现技术规格书性能保证第三条等情况时(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扫描件);
3.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60万吨/年及以上煤制甲醇(合成氨、尿素)装置水煤浆加压技术气化炉工艺至少具有2个不同用户的阻垢分散剂和絮凝剂应用业绩,阻垢分散剂如为标准液单个业绩合同量须在600吨及以上(如为浓缩液单个业绩合同量须在150吨及以上),絮凝剂单个业绩合同量须在20吨及以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使用良好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订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6月3日 09:00到2025年6月12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6月3日 09:00到2025年6月13日 16: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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