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
1.招标条件
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招标人为山西太忻滹沱河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位于太原市的阳曲县,为目前正在实施的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基础上的完善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事故调蓄水池、管道和加压泵站等。其中水池部分为南池和北池,容积分别约为25万立方米,总容积为50万立方米;管道包括直供管道、水池进出水管道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等别为Ⅲ等,调蓄水池建筑物级别为3级,加压泵站、管线及附属建筑物级别为4级。调蓄水池等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 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本工程估算投资13573万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EPC工程总承包
2.3招标主要内容和范围: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信息化系统采购调试、工程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内容。
1.工程勘察: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2.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设施设备和BIM与数字孪生的设计技术服务、水保环保措施设计、信息化工程等;
3.工程施工:包括水工建筑、设备安装及调试、信息化系统等施工;
4.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包括部分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自动化系统采购安装、调试,信息化系统采购安装、调试、衔接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自动化系统以及三年运维服务;
5.在GIS+BIM的三维工程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及试运行阶段信息管理。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机具及相关设备上安装传感器等信息采集仪器,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信息,实时采集、分析、处理和跟踪,并及时签字;
6.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包括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7.其他:包括总承包管理、临时征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配合档案、消防等相关验收、档案移交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本项目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5本项目质量标准: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的标准。
(4)设备及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各成员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3)(4)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测绘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本工程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是非联合体单位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任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是非联合体单位投标,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须是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是非联合体单位投标,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须是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
(4)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10年内(指2015年5月~2025年5月)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1)、(2)项条件:
(1)勘察设计业绩:近10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等别为Ⅲ等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10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等别为Ⅲ等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联合体成员承担的相应工作内容进行认定。②勘察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
3.6财务状况:投标人各成员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和出具机构的相关证件);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各成员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行政处罚信息”栏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在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后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其中勘察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责义务、工作范围以及支付办法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17时至2025年6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获取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通过审核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