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2025年安全设计诊断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化工)位于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2年3月7日成立,厂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注册资本金约74亿元, 公司设置11个管理部室和8个生产运营中心,员工总数1458人,其中少数民族员工100人。
新疆化工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集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中央企业支持新疆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是迄今为止新疆唯一一个投入运营的煤基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亿元。该项目以 新疆能源公司准东红沙泉1号露天矿和黑山矿的煤为原料煤,以 新疆能源公司准东五彩湾5号露天矿和乌东矿的煤为燃料煤,采用GE水煤浆气化技术制备粗合成气,经变换、低温甲醇洗净化精制合成气,再经甲醇合成装置获得粗甲醇,经闪蒸、精馏后得到MTO级甲醇,经过自有专利技术SHMTO工艺生产出含乙烯、丙烯气体的产品气,再经烯烃分离装置产出合格聚合级乙烯和丙烯,最后分别经聚乙烯、聚丙烯装置产出聚烯烃树脂,设计年产量共68万吨。该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 2016年5月底开始投料试车,2016年6月17日产出合格甲醇,2016年9月23日SHMTO装置投料,2016年10月3日正式打通全流程,生产出合格的聚烯烃产品,2017年1月1日正式实现商业化运行。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1〕7号)、参照关于印发《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安全设计诊断相关国家、地方的文件,拟对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2.1.2招标范围:
(1)总图设计复核。主要对项目设计单位资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复核,对总平面布置、设计变更及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是否一致等进行复核。
(2)工艺设计诊断复核。主要对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控制措施等进行诊断。
(3)设备及管道复核。主要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其他非标设备、管道、管件的设计、选材、安装等进行合规性复核。
(4)自动化控制系统复核。主要对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的设计、选型、安装,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采集监测设施的设计、安装,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装备,危险物料安全泄放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等进行合规性复核。
(5)公用及辅助工程复核。主要对消防设施、控制室、供配电、管廊等公用及辅助工程的设计、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施的设计、建设等进行合规性复核。
(6)要求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对设计安全诊断报告进行现场复核,并出具专家意见,形成正式版的安全诊断报告交招标人(专家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专家名单经招标方审核后确定)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全厂在役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安全设计诊断方案;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全厂在役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合同签订4个月内完成安全设计诊断报告专家复核,并形成终版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按阶段提请付款申请。合同签订6个月后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
2.1.5项目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装置设计诊断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