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赞皇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光伏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00MW,储能容量为40MW/80MWh。项目拟建设区域位于石家庄赞皇县院头镇域内。深州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光伏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00MW,储能容量为10MW/20MWh。项目拟建设区域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辰时镇辛村及周龙华村域内。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项目(光伏200MW)项目规划容量为200MW,储能容量为30MW/60MWh,位于承德市围场县老窝铺乡域内;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400MW)项目塞韵东项目规划容量为200MW,储能容量为30MW/120MWh,位于围场县老窝铺乡、广发永乡、育太和乡域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赞皇项目涉及院头镇23个村总计120个光伏场区内待修复组件,支架,直流电缆的拆除、恢复、修复及整改工作,组件合计6.722兆瓦,支架合计445组,直流电缆合计15千米。主要内容如下:按照要求对光伏场区内待恢复、修复、整改的光伏组串进行有效隔离,拆除损坏支架及组件、直流电缆、桩基等,并按规定清理出光伏场区;在原有位置,重新按照图纸要求完成桩基、支架、组件及接地环网、直流电缆的施工,恢复各损坏组串发电能力;对风口区域已经变形的支架进行修复,同步采取支架加固及组件固定加强措施,预计2300组。包含组件盘龙压块加装,支架斜撑加装双螺母、变形支架矫正修复,施工后的林业植被恢复等;所有设备修复、回装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因机械二次进场导致的施工协调、道路协调等;现场产生的废旧物资回收至指定位置。深州项目涉及深州市辰时镇辛村18兆瓦光伏场区内损坏组件、支架、直流电缆的拆除、恢复,以及组件及支架加固工作,其中组件拆装及支架修复0.2兆瓦,组件及支架安装加固18兆瓦(1282组)。主要内容为:对光伏场区损坏的0.2兆瓦光伏组件进行有效隔离,拆除损坏支架、组件及直流电缆等,并按要求清理出光伏场区,退回至指定仓库;在原有位置按照图纸要求完成支架、组件及接地环网、直流电缆的施工,恢复各损坏组串发电能力;对辛村区域18兆瓦(1282组)光伏支架及组件进行加强固定,包含所有组件加装盘龙压块固定,支架前后斜撑加装双螺母,变形支架矫正修复等;升压站生产区隔离围栏更换95米,围栏基础按照新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固;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因机械二次进场导致的施工协调、道路协调等。围场阳洁项目主要包括老窝铺乡2个村总计66个光伏场区内待修复组件,支架,直流电缆的拆除、恢复、修复及整改工作,组件合计1.5544兆瓦,支架合计84组,直流电缆合计5千米。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包括拆除损坏组件、拆除损坏支架、损坏立柱、损坏桩基、损坏电线和电缆并退回指定仓库;重新安装立柱、支架、组件、电缆、电线,连通各设备之间并调试完毕;完成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标志牌及护栏安装等施工内容,工作内容应满足当地资规、水利、环保、林草等部门要求;负责施工所需的全部物资的接受、验货、搬运、看管等;负责施工场地弃渣处理、扬尘治理及环境保护等,保障施工期间道路畅通;2、对风口区域支架及组件加固,预计400组。包含组件盘龙压块加装,支架斜撑加装双螺母、变形支架矫正修复,施工后的林业植被恢复等;3、负责协调本项目总包与施工人员配合工作关系,负责协调运维人员与施工人员配合工作关系;4、负责工程自开工到并网发电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过程中施工临时用地、施工阻工协调、县乡村政府协调;负责项目验收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围场塞韵东项目主要包括广发永乡2个村总计7个光伏场区内待修复组件、支架、直流电缆的拆除、恢复、修复及整改工作,组件合计0.257985兆瓦,支架合计重量48.19吨,直流电缆合计2.709千米。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要求对光伏场区内待恢复、修复、整改的光伏组串进行有效隔离,拆除损坏支架及组件、直流电缆、桩基等,并按规定清理出光伏场区;2、在原有位置,重新按照图纸要求完成桩基、支架、组件及接地环网、直流电缆的施工,恢复各损坏组串发电能力;3、对风口区域已经变形的支架进行修复,同步采取支架加固及组件固定加强措施,预计332组。包含组件盘龙压块加装,变形支架矫正修复,施工后的林业植被恢复等;4、所有设备修复、回装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5、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因机械二次进场导致的施工协调、道路协调等;6、现场产生的废旧物资回收至指定位置。
注:本项目招标人为赞皇县阳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待确定中标人后,分别由赞皇县阳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州顺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阳洁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韵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影印件: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光伏组件或支架安装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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