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山东莱阳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及天红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PL02 核级法兰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莱阳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莱阳市, 计划建造 1 、2 机组。
本次招标项目天红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
1.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共计核级法兰 949 件,其中莱阳项目803 件,天红项目 146 件。详细范 围见附件 1。
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 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 良好 ,具有 良好 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 中 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 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 态 等 , 未 被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3.3 投标人近 3 年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8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 应商除外。
3.9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 在安装、调试 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