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可门电厂
2.2 项目规模:一二期4×600MW和三期2×10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供货期在2025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化学化工产品-2025-2026年尿素采购(CHDTDZ057/16-QT-28401):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计划采购2025-2026年尿素,预估采购量14400吨,其中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7200吨,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7200吨;计划供货期在2025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具体时限以签订合同履约时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2025-2026年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尿素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0 14:15到2025-06-1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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