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信息技术中心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信息技术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信息技术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零星2025-Q
3、 项目概述:本次对信息技术中心的职工食堂委托餐饮管理服务,选取一家合适的供应商提供上述服务。合同期限半年。
4、 招标内容: 采购预算为29.8万元/半年(含服务费13.4万元/半年 、预估餐费补贴16.4万元 /半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标包 | 食堂名称 | 服务 | 配置服务人数(最低要求) | 服务费 (含人工费和杂费) | 餐费补贴 (不可竞争费用) | 小计 | 标包限价 (万元) |
包1 | 信息技术中心 | 报春路185号 | 4 | 13.4 | 16.4(按实结算) | 29.8 | 29.8 |
合计 | 4 | 13.4 | 16.4 | 29.8 | 29.8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如上表所示,投标人报价如高于上述表内任意一个采购限价或预算金额,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同类食堂的全托管餐饮服务案例经验(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项目不能存在以下情况:
(6.1)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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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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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