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西新能源公司所属场站环保生活污水设施及蓄水池修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龙泉镇板井村神池太平庄风电场;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马坊乡会顺沟村东马坊风电场;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峪道沟村段家堡风电场;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尚峪镇黑家庄风电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耿镇镇五台境石风电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豆村镇五台峨岭风电场;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韩庄风电场;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武家山村武家山风电场;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南高崖乡响风岭风电场。
工期:绝对工期60天。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入场工作通知,6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入场资料,不得影响正常开工。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招标范围:完成山西新能源公司所属神池太平庄、宁武东马坊、偏关黑家庄、五台峨岭、五台境石、繁峙韩庄及天镇武家山风电场场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处理后达到处理后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文件要求。环保排水标准和处理后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满足环保要求。根据环评要求完成神池太平庄、宁武东马坊、偏关黑家庄、五台峨岭、繁峙韩庄、原平段家堡及天镇武家山、响风岭风电场新建废水收集池,需要通过当地环保局备案验收。(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污水设施新建或改造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如合同中未体现工艺,须提供技术协议关键页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3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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