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各单位介质粉及检测仪器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2955537 |
介质粉\-325目\≥97%\≥4.6g/cm3\≤8% |
吨 |
4000 |
-325网目粒级含量:≧90% |
2 |
12955537 |
介质粉\-325目\≥97%\≥4.6g/cm3\≤8% |
吨 |
14000 |
-325网目粒级含量:80%-90% |
3 |
12959399 |
光谱仪 |
台 |
2 |
|
4 |
12959400 |
全自动真相对密度分析仪 |
台 |
5 |
|
注:上表中“物资编码”、“货物描述”等内容都是招标人业务系统内固定生成条目的描述,涉及后续合同签订不可修改。如有与“第五章 供货要求”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第五章规定为准。
2.1.2 交货期: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每批次货物交货期为:订单发出之日起90日内到货。
2.1.3交货地点:乌海能源各生产单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介质粉或磁铁矿粉或铁精矿粉或铁矿粉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介质粉或磁铁矿粉或铁精矿粉或铁矿粉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业绩若为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业绩若为单价或框架合同,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由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及业绩合同总金额对应的至少30%金额的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须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3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