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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火电企业2025年-2026年粉煤灰销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5-06-18    
核心提示: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三家火电企业2025年-2026年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三家火电企业2025年-2026年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为保障黄河公司系统内三家火电企业安全稳定运行,对2025-2026年度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分为A、B、C三个标段:

A包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发电分公司)粉煤灰销售,西宁发电分公司两台2×660MW机组,于2015年投产发电。

灰库基本情况:西宁发电分公司建有3座混凝土灰库,分别为原灰库、细灰库、粗灰库,直径15米,有效高度17.5米,有效容积2500m³。每炉设一座钢结构渣仓,直径9m,有效容积为420m³,总容积约为525m³。

灰渣排放量:粉煤灰约50万吨,其中粗灰40万吨,细灰10万吨,脱硫石膏约11万吨,炉渣约7万吨,石子煤约0.3万吨(具体数量以电厂实际产出为准)。

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西区经二路。

B包为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热电)粉煤灰销售,西宁热电厂2×35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建成投产。

灰库基本情况:本项目设置3座直径φ12m,有效容积为1250m³,总容积约为1470m³的钢筋混凝土灰库。其中两座为粗灰库,一座为细灰库。每炉设一座钢结构渣仓,直径φ6.5m,容积约为80m³。

灰渣排放量:粉煤灰约28万吨,脱硫石膏约9万吨、炉渣约5万吨,石子煤约0.1万吨(具体数量以电厂实际产出为准)

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

C包为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通火电)粉煤灰销售,大通火电为2×3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于2006投产发电。

灰库基本情况:两炉共设3座φ12m,高26m的钢筋混凝土灰库,2座粗灰库,1座细灰库,三个灰库大门的高*宽=5.0m*4.5m,布局位于厂房的西北方向。

灰渣排放量:粉煤灰约25万吨,脱硫石膏约2.5万吨、炉渣约3.75万吨(具体数量以电厂实际产出为准)。

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A、B、C三个标段中单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各标段分别与各发包人签订合同。

1.2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1.2.1招标内容

1.2.1.1西宁发电分公司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主要工作内容为:

1.2.1.1.1电厂向投标人出售粉煤灰,投标人负责粉煤灰(包含湿灰)、干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的外运、处置(加工、利用)。

1.2.1.1.2对于输灰、输渣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外排灰、渣,投标人及时无偿清运。

1.2.1.1.3工作界面以电厂的灰、渣、脱硫石膏输出口为界,出口内的工作由电厂负责,出口以外的装车、现场至厂内行驶道路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2.1.2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主要工作内容为:

1.2.1.2.1电厂向投标人出售粉煤灰,投标人负责粉煤灰(包含湿灰)、炉渣、湿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的外运、处置(加工、利用)。

1.2.1.2.2对于输灰、输渣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外排灰、渣,投标人及时无偿清运。

1.2.1.2.3工作界面以电厂的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输出口为界,出口内的工作由电厂负责,出口以外的装车、现场至厂内行驶道路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2.1.3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主要工作内容为:

1.2.1.3.1电厂向投标人出售粉煤灰,投标人负责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外运、处置(加工、利用)。

1.2.1.3.2对于输灰、输渣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外排灰、渣,投标人及时无偿清运。

1.2.1.3.3工作界面以电厂的灰、渣、脱硫石膏输出口为界,出口内的工作由电厂负责,出口以外的装车、现场至厂内行驶道路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2.1.3.4炉渣库下落渣清理,负责渣仓内部0米地面及延伸至主路的区域卫生的清理,并定期清理渣仓0米地沟。

1.2.2服务期限

A包: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B包: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31日。

C包: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1.3资金来源

无。

1.4投标人资格

1.4.1投标人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利用)企业。

(1)投标人须具备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固体废物处置(加工、利用)项目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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