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取排水口航标工程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 |
项目名称 |
进度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取排水口航标工程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
序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 |
2. |
DNYZ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取排水口航标工程 |
1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取排水口航标工程包含: (2)施工期共计设置2座临时警示灯浮,在新建取、排水口施工水域东侧设置新设2座Φ2.4深水灯浮标。 (3)投标方负责设计施工图中航标工程的航标设备供应、功能设计、施工安装、效能验收和效能验收后一年的维护服务,并在航标工程施工安装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
详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化学工业区G2地块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取排水口航标工程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