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及所属场站(40个新能源电站,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光伏场名称) |
场站地址 |
1 |
野猫山风电场 |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东山彝族乡北部一带 |
2 |
白鹤厂风电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沙龙镇 |
3 |
石林光伏电站 |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老挖村 |
4 |
团山光伏电站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小湾镇 |
5 |
白子寨光伏电站 |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白子寨村 |
6 |
幸福桥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市鹤庆县黄坪镇大栗坪村 |
7 |
小石岩光伏电站 |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小石岩村 |
8 |
塘坡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长新乡新松坡 |
9 |
帕岭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漫湾镇保甸村帕岭小组 |
10 |
干口光伏电站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 |
11 |
小芦山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潭乡 |
12 |
阿柱田光伏电站 |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茂兰镇牛圈箐村 |
13 |
瓦厂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瓦厂乡 |
14 |
棠梨树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厂街乡下庄房村 |
15 |
园子沟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东庄村 |
16 |
永和光伏电站 |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勐董镇永和国门新村 |
17 |
南弄光伏电站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西定乡南弄村 |
18 |
藤蔑山光伏电站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仑镇红毛树村 |
19 |
曼景缅光伏电站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普文镇秤杆河村 |
20 |
文雷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里崴乡新街村 |
21 |
亮塘光伏电站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旺乡 |
22 |
勐乃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发展河哈尼族乡 |
23 |
洛科光伏电站 |
云南省西双版州景洪市基诺乡巴卡村 |
24 |
下脚马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恩乐镇泯江村回梁附近 |
25 |
允山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允山村附件 |
26 |
大沙坝光伏电站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澡堂社区 |
27 |
竹芭山光伏电站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南美村 |
28 |
乐秋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东升村委会附近 |
29 |
倮练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倮练村 |
30 |
拉古山光伏电站 |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 |
31 |
多雨村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牛街乡爱国村 |
32 |
上登头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关坪乡 |
33 |
纳古光伏电站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拖龙村 |
34 |
大枫树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市洱源县西山乡胜利村上龙门小组 |
35 |
富永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富邦乡半山村 |
36 |
大村箐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市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 |
37 |
阿里郎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瓦厂乡蛇马村 |
38 |
栗树坪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北斗乡栗树坪村 |
39 |
柿坪里光伏电站 |
云南省大理市双廊镇石块村 |
40 |
新田光伏电站 |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者东镇木厂村附近 |
2.2规模: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侧视频安防管理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接入能力不少于100个场站(6000路)视频监控设备,实现主站端对场站视频设备管理、视频联网、安防管理自动报警、事件联动等功能;同时,本项目要求开展40个场站视频监控接入集控视频安防管理系统。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视频安防管理系统建设。
2.4招标范围: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及下属40个场站视频安防管理平台建设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包括服务器设备、通讯设备、边缘计算、安装辅材等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系统业务融合服务、视频安防管理平台的搭设及与场站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接入,以及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视频安防系统与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兼容级联。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图纸资料、出厂试验、包装、发运、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运行,配合验收等工作。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软、硬件设备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用户现场安装及调试,视频安防管理系统投入运行。
2.6交货地点: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及所属场站(40个新能源电站)项目实施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视频监控系统(或智能安防系统)项目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供货名称及规格型号的内容、能够反映业绩有效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26日17时00分止。